幾乎每一家公司都在追求創新,主因是創新所產生的力量非常巨大,因為這幾乎等於是說這家公司可以無時無刻都是非常賺錢的公司,因為它總是可以推出熱賣的創新產品。也因為創新的力量過於巨大,這讓我產生懷疑討論公司應該要追求創新,是否是問錯了問題?
讓我們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公司的本質是甚麼?公司應該是一群人聚在一起,集合資源創造出相對其他方式高的報酬率的一個組織。而創新正是創造報酬率的一個最佳方式,因為創新就是滿足現在沒人滿足的,或者創造出一種新的需求,而因為供需的不平衡,所以報酬率高。所以基本上創新本來就是公司在一開始所追求的目標,就像公司通常不會說我們的目標就是追求最高報酬率,因為這隱含在公司的基本定義範圍中,公司本來就是要做這樣的事,就像作業員就是要作業,清潔員就是要清潔一樣的自然,一樣的不證自明。創新就是創造出高報酬率的方式之一,那可以反過來說創造出高報酬率等於是創新嗎?我們可以列舉出創造高報酬率的一些方式,像是壓低成本,利用關係,教育消費者都是一些方式,但你壓低成本,別人也在壓低成本,所以光是壓低成本並不會創造出相對高的報酬率,一定是壓低到比別人還低的成本,而這一定要採用一些不同的方式,像是減少零件大量購買等等,而所謂的不同其實就是創新的一種很好的定義,甚至比創造新的東西這樣字面上的直譯來得好。譬如Body shop原本就是創辦人Anita Roddick在加州看到的專賣天然香皂的小店,但英國沒有,所以她在英國複製這樣的點子開店,這並非全新的東西,但在英國,跟賣一般化學香皂的店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我認為不同或差異化其實更符合我們一般在談論的差異化的定義。而像是利用別人所不能用的關係,直銷這種教育消費者不同的方式,其實都是一種差異。所以我想說得是其實並不用特別討論一家公司的目標或策略是追求創新,這就像在說滅火器是用來滅火一樣是一種廢話,因為公司本質上就是應該要創新,當一家公司沒有在試圖一些創新以及差異化的方式的時候,這一群人或資源並沒有在追求相對更高的報酬率,那其實應該結束這間公司,將資源投入其他地方更為有利。有些時候公司利用名聲或政策管制創造了一種無法進入的障礙,以致於它的報酬率一直比別人高,這時候它其實就不必追求創新了,但這是因為這些公司已經處在一個與眾不同的狀態裡,所以它所處的是差異化的現狀,這只代表她還不需要改變,不代表它不追求創新。所以我們會看到在幾乎所有的公司當中,我們都會看到創新是追求的目標這種論述,它背後所代表的其實就是我想說的--創新就是公司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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