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人與群體交往中,
我認為公平是非常容易引起爭端的概念。
在整個我們的價值觀形成當中,
公平概念占了非常大的比例,
但我們現在的生活型態變得比較複雜
加上現在的型態在分工上不屬於部落這種上下關係
以致於公平的概念非常容易造成爭端,
因為事實上所有的事情都是不公平的
假設有兩個人,領一樣的薪水
表面上很公平,
但其中一個人一定會認為自己做的比較多
或者比較有價值,應該要領更多的薪水
這種比較不僅僅是不快樂的源頭,也是爭端的源頭。
所以我們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
需要找到一個概念,來替換這個公平的概念,而達到更好的狀態。
我認為適合的概念就是以目的為導向。
譬如說夫妻之間的家庭清潔工作
不再是以兩者的平均分配為基礎
而是整個家裡能夠以最低的成本,達到最好的清潔為目的。
當然了這樣也很容易讓家事都偏於一方,
然而在家庭的清潔目的的更上層
還有夫妻感情和睦的更上層目的,
那麼在這個目的上出發,讓一個人負擔全部的家務是不合理的
另一方就會給予補償,但不見得是在家務這部分。
所以以一種目的為導向,而非公平為導向的原則來與人交往
不論是職場,或家庭,甚至玩樂的時候,我覺得都會比原本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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